投资者关系
《广东金融大讲堂》之新《证券法》下投资者权益保护
投资者保护宣传2021 年 11 月 15 日
《广东金融大讲堂》由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共同主办,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协办,让市民感受湾区金融最强脉搏。
【本期主题】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之本,保护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的未来。本期对新《证券法》下投资者权益保护进行分享与解答。
【重点知识】
1.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2.证券公司不得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3.《证券法》设置投资者保护专章,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首次从法律层面规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根据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因素,投资者可以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的,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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